“五一”假期过后,我市某中学初二学生小杨没有如期回到学校上课,因为他的眼睛在5月1日那天被别人用筷子戳伤了,不得不到医院接受治疗。究其受伤的原因,竟是因为在餐厅和别人抢一把座椅所致。现在,双方就赔偿问题还未达成一致。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昨日,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走访。
为了不让儿子再受刺激,小杨的母亲梁女士婉拒了记者采访其子的要求,她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。5月1日上午,小杨和几名同学前往和平南路天天浴乐园玩耍。中午大家到浴乐园餐厅就餐时,别的同学去取餐,小杨留下给同学们占座位。由于人多椅子不够用,小杨和临桌一个男子为了争一个座椅吵了起来。对方很霸道,扬言要殴打小杨。只有14岁的小杨自知不是对方的对手,就没有硬抢,只说了一些气话就走开了。不料,对方气急败坏地拿着筷子追过来,用筷子尖戳中小杨的右眼,小杨的右眼下眼眶顿时鲜血直流。随后,同学报了警,小杨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。但是,因为该医院水平有限,小杨又被紧急送往省眼科医院。
随后,记者辗转联系到了“拿筷子戳人”的吉某。电话那边,吉某的声音听起来比较沮丧,他告诉记者:“当时吃饭的人很多,椅子不够用,我看见旁边还空着一个椅子,就拿过来给同事用,但是那个学生就不给,于是我们吵了起来,后来我就低头吃饭,也没有再计较。但是,对方一桌人走的时候,这个学生路过我身后时竟骂了一句脏话,我一怒之下失去理智,就把手里的筷子朝他摔了过去,不料扎住了他的眼睛。”在采访中,吉某表示,小杨当时未动手,也没有还手。
目前,武警医院鉴定小杨的伤情为“眼睛钝伤”。小井峪派出所正在对此事进行协调,但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。吉某表示,自己只是个外来打工者,没有积蓄,只能拿出3000元作为赔偿,实在不行就得走法律程序。梁女士告诉记者,目前正准备配合警方进行下一步伤情鉴定,不论程序如何繁琐,她一定要为儿子讨个说法。(记者韩睿郭晓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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